1、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2、獲得學士學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或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經歷雖未達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或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
3、工作業(yè)績突出。
報考電子與通訊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的工程碩士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2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能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報考軟件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錄取的工程碩士的,在修完研究生課程并結合軟件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后,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