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選擇在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加考試,也可選擇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同等學力申碩考試。
同等學力申碩是根據規(guī)定,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的人員,都可按照《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guī)定》的要求與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申請人通過了學位授予單位審核、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以及學位論文答辯后,經審查達到了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者,可以獲得碩士學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是國家為同等學力人員開辟的獲得學位的渠道,這對于在職人員業(yè)務素質的提高和干部隊伍建設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