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法哲學課程是法學院下設的研究生課程,法學院下設法理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四個教研室和廣州律師學院、廣州大學檢察理論研究中心、廣州市中小企業(yè)法律服務中心等機構(gòu)。廣州大學人權(quán)研究中心、廣州大學公法研究中心與法學院聯(lián)合進行法學研究。廣州大學法哲學研究生課程教學大綱如下:
法學在職研究生課程簡介:
本課程主要從三大法學流派入手,第一部分:將介紹自然法學派的四重發(fā)展歷程、具有重要意義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路;第二部分:介紹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的若干重量級人物;第三部分:介紹社會法學派的興起,并對這一學派在當代的代表人物及其理論思想加以介紹。
在職研究生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課程主要從哲學的角度、以哲學方法透視法律現(xiàn)象,評介西方法哲學發(fā)展史上的若干代表性人物及其傳之于后世的經(jīng)典理論,旨在使法學碩士研究生對西方法哲學發(fā)展過程形成一個較為系統(tǒng)完整的知識體系,以期較大幅度地提高理論法學方面的修養(yǎng),從而達到和滿足藉此增強應用法學識的實踐目標和要求。
課程內(nèi)容及學時分配:
第一講:古代自然法、中世紀自然法;第二講:古典自然法
第三講:復興自然法;第四講:分析法學派之奧斯汀、邊沁、凱爾森
第五講:分析法學派之拉茲、哈特;第六講:社會法學派之孔德、韋伯、梅因、狄驥
第七講:社會法學派之孟德斯鳩、霍姆斯
第八講:社會法學派之卡多佐、盧曼、塞爾茲尼克、龐德
教材及主要參考書目:
1.[德]考夫曼:《法律哲學》,劉幸義等譯,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美]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鄧正來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修訂版;
3.[德]科殷:《法哲學》,林榮遠譯,華夏出版社2002年版;
4.文正邦:《當代法哲學研究與探索》,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德]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王哲譯,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職場人士選項攻讀在職研究生提升自己,進而在職場中獲得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上海財經(jīng)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在職研究生主要有面授班/網(wǎng)絡班兩種授課方式可選,其中面授班均在學校上課,雙休日其中一天授課,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課;網(wǎng)絡班即網(wǎng)絡遠程學習,學員通過直播課堂、錄播回放、在線答疑等方式實現(xiàn),學員可自由安排學習時間,不受地域限制。
上海財經(jīng)大學在職研究生采取資格審核方式入學,無需入學資格考試,免試入學。在職研究生報名條件是: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后滿三年(原專業(yè)不限);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滿足條件的學員全年均可向院校提交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報名,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并通過考核可獲得結(jié)業(yè)證書;后期結(jié)業(yè)后可報名參加申碩考試,只考外國語和學科綜合2門,滿分均為100分,學員達到60分及格即可通過考試,學員通過考試并完成論文答辯后即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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